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废止环境监察执法廉政卡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境保护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廉政卡制度是我省环境监察队伍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等廉政规定的重要手段。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强现场检查和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取证等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廉政风险防范,现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将廉政卡印制成卡片形式,内容包含《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和各级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违纪违规举报自动接听电话。各级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在执法时均应发放环境监察执法廉政卡并拍照,照片自行存档。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监察执法廉政卡实施暂行办法》(豫环文〔2013〕126号)予以废止,即日起执行。
2017年6月2日
主办:省环境监察总队 督办:省环境监察总队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6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