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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鹤壁市隆鑫建材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蒸压粉煤灰加气砌块生产线项目
1、建设性质:新建
2、建设地点:鹤壁市山城区西环路南段
3、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
4、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山城区西环路南段,利用粉煤灰等废弃物建设年产20万立方蒸压粉煤灰加气砌块生产线及配套设施,项目不新增用地。
二、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对整个施工期而言,施工产生的扬尘主要集中在少量地基开挖、建筑材料现场搬运、弃土(石)、建筑垃圾的清理、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引起的,在干燥又有风的情况下,会产生一定扬尘。施工起尘量的多少随风力的大小、物料的干湿程度、作业的文明程度等因素而变化,影响可达150~300m。根据相关资料,在2.5m/s风速情况下,下风向施工扬尘影响程度和强度见表5-1。
表5-1 施工扬尘下风向影响情况
下风向距离(m) |
10 |
30 |
50 |
100 |
200 |
TSP浓度(mg/m3) |
0.541 |
0.987 |
0.542 |
0.398 |
0.372 |
由表5-1知,在此条件下,距施工点下风向200处的TSP浓度仍超过国家空气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因此建设单位必须采取抑尘措施,如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场地硬化、物料的遮盖、加强管理措施等,这些措施将降低扬尘量50~70%,可有效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在大风天气禁止施工。
扬尘污染是施工期间重要的污染因素,项目在地基开挖过程以及施工建设期间,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地面扬尘,这些扬尘尽管是短期行为,但会对附近区域带来不利的影响。所以在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按照《河南省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豫建【2014】83号)、关于《河南省2016年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27号)、《鹤壁市2016年度蓝天工程暨大气污染治理实施方案》(鹤政办【2016】16号)及《鹤壁市治理建设行业扬尘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鹤政办【2016】44号)的相关规定,施工单位要和主管部门签订控制扬尘污染责任书,并报送控制扬尘污染方案,达到防扬尘、防溢流标准;并在施工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全过程监控施工扬尘;建设单位应采用商砼,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置砂浆。通过采取以下措施减缓施工扬尘污染,以保护区域环境,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1)以《“蓝天”工程白皮书(2013~2015)》中关于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管理措施为主,减少施工过程中扬尘的产生,要求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工地扬尘管理“六个百分百”措施,即施工现场100%标准化围蔽,围蔽高度不得低于2.5米、工地砂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压尘、出工地车辆100%冲洗干净、施工现场长期裸土100%覆盖或绿化。
(2)施工中建筑物应用应采用不低于3m的围帘封闭,每天定时洒水,防止浮尘产生,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和洒水次数;
(3)选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的运输路线,定时对运输路线进行清扫,运输车辆出场时必须封闭,避免在运输过程中的抛洒现象;
(4)建材堆放点要相对集中,并采取一定的防尘措施(如对于材料库或者加盖篷布),抑制扬尘量;
(5)对运输车辆现场设置洗车场,用水清洗车体和轮胎。
(6)施工场地干燥时适当喷水加湿,在施工场地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防止扬尘产生。
(7)开挖出的土石方应加强围栏,表面及时覆盖,并及时将多余弃土外运。
(8)如与附近居民发生纠纷,建设单位应主动协商解决。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施工扬尘对村庄居民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1)生活污水
本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其污染因子主要为SS等,无特殊污染因子,在厂区直接泼洒,还可起到防风固沙的作用。项目厕所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农户定期清运于肥田。由于项目施工期较短,无废水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对周围地表水环境没有影响。
(2)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来源于混凝土养护及墙面的冲洗、构件与建筑材料的保湿、材料的拌制等施工工序,以及车辆冲洗、混凝土浇注、养护及施工地面冲洗等,施工现场应设置简易沉淀池(3m3)沉淀收集施工废水,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保证施工废水不外排。施工期施工废水对周边地表水没有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使用大量的挖土机、打桩机、电钻、装载机等各种机械设备,不可避免地产生建筑施工噪声,该声源具有噪声高、无规则等特点。
项目各阶段施工机械在未采取隔声、降噪措施情况下,其噪声值影响较大,在施工现场30m左右,各阶段噪声基本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限值的规定;在施工现场180m左右,各施工阶段噪声基本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夜间噪声限值。施工期夜间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影响。
根据施工单位作业计划,本项目仅在昼间作业,夜间不进行作业,同时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对各种噪声机械加强管理,合理布局,尽可能远离厂界,要求施工单位在居民午休时要避免高噪声设备的操作,并在施工外居民点建立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标识,责任落实到个人,将施工噪声影响降到最低限度。施工期噪声影响是短暂的,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噪声也就随之结束。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1)建筑垃圾与弃土
根据有关资料,本项目生产厂房为钢构结构,几乎不产生建筑垃圾。而且本项目就是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项目,故本项目产生的建筑少量垃圾,堆放在原料区作为原料使用。
施工期开挖土方量2000m3,施工单位应做好土石方平衡工作,建设过程中要对临时弃土场地面进行硬化、弃土场加盖篷布,弃土要及时回填,据建设单位提供,本项目回填土方量1500 m3,弃土量500 m3,弃土运至渣土场,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2)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要收集到垃圾箱内,定期送当地垃圾中转站,不随意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在施工期将不可避免地造成地面裸露、植被破坏,项目在保证建设质量的同时,要尽可能加快施工进展,减少地面裸露期并在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绿化;施工过程中,要划定施工区域,尽可能避免对非建设区域的地表植被系统破坏;施工过程中可采取隔离、防风、防水土流失的措施,减少扬尘量,避免对区域地表水域的污染。为避免水土流失,应采取合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到了定点取土,定点排放,妥善处置弃渣,施工中做到边挖、边运、边整、边治,将建设造成水土流失影响尽量减小。
一般来说,施工期间对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受影响的环境要素大多可以恢复到现状水平。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1.1有组织排放粉尘
1.1.1原料进行破碎、粉磨及配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本项目主要原料白灰采用颚式破碎机进行破碎,其进出料口会产生大量粉尘,破碎后的白灰经计量后进入球磨机进行磨粉,在球磨机进出料口会产生大量粉尘,由于项目破碎机和球磨机均位于粉磨车间内,因此本次评价建议企业在颚式破碎机进料口、出料口、球磨机进料口和出料口分别设置1个集气罩,共设4个集气罩,通过管道连接,共用一台脉冲除尘器,该除尘器配备1台风量为8000m³/h的引风机;颚式破碎机进料口、出料口、球磨机进料口和出料口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引风机抽至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各集气罩集气效率均按85%计,除尘效率按99%计,参考《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89年)中,颚式破碎机破碎过程中产污系数取0.3 kg/t物料,磨机磨粉过程中产污系数,取0.4kg/t物料。项目球磨机主要用于白灰粉磨,则磨机磨粉产生的粉尘为14.4t/a。则项目生产过程中有组织粉尘产排污情况见表5-4.
表5-4 粉尘产排污情况一览表
污染源 |
加工量(t/a) |
产污系数kg/t(产品) |
产生量(t/a) |
产生浓度(mg/m³) |
集气效率(%) |
处理效率(%) |
排放量(t/a) |
排放浓度(mg/m³) |
破碎 |
1800 |
0.3 |
0.54 |
28.1 |
85 |
99 |
0.005 |
0.57 |
粉磨 |
0.4 |
0.72 |
37.5 |
85 |
99 |
0.006 |
||
合计 |
/ |
/ |
1.26 |
65.6 |
/ |
/ |
0.011 |
/ |
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各工段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收尘器净化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量为0.011t/a,排放速率为0.005kg/h,排放浓度为0.57mg/m³,排放浓度能够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标准限值要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0 mg/m³),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1.1.2水泥罐粉尘
本项目建设1座水泥罐,水泥罐顶部安装一台负压吸风袋式收尘器,处理风量为1500m3/h,除尘效率可以达到99.9%,粉尘产生浓度为10000 mg/m3。则水泥罐粉尘排放量计算结果见表5-5。
表5-5 水泥罐粉尘排放情况
序号 |
污染源 |
除尘设施 |
除尘 效率 |
粉尘排放浓度 (mg/m3) |
粉尘排放速率 (kg/h) |
粉尘排放量 (t/a) |
1 |
水泥罐 |
1台负压吸风 袋式收尘器 |
99.9% |
10 |
0.015 |
0.036 |
由上表可知,水泥罐粉尘排放浓度均为10mg/m3,粉尘排放速率为0.015kg/h。粉尘经负压吸风袋式收尘器处理后,水泥筒库粉尘排放浓度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标准限值要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30 mg/m³),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1.1.3锅炉废气
运营期项目配有一台天然气锅炉,为蒸压斧提供热源,锅炉燃料为天然气,烟气由8m高排气筒直接排放。
项目天然气用量为48万m3/a,项目天然气锅炉燃烧天然气后产生的废气中主要污染物包括烟尘、SO2和NOX。综合《工业源产排污系数手册(2010修订版)》(环保部总量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实用手册》(苏绍眉主编,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每燃烧1m3天然气烟气量约13.6m3,每燃烧万Nm3天然气产生:SO24kg,烟尘2.4kg,NOx18.71kg。根据计算,SO2、烟尘、NOX的排放量分别为0.192t/a、0.115t/a、0.898t/a,排放浓度分别29.4mg/m3、17.6mg/m3、137.5mg/m3。项目天然气燃烧烟气中污染物的排放量及排放浓度情况如表5-6所示。
表5-6 天然气燃烧烟气中污染物的排放量及排放浓度情况
项目 |
产污系数 |
排放量 |
排放速率 |
排放浓度 |
|
天然气用量 |
/ |
48万Nm3/a |
/ |
/ |
|
烟气量 |
13.6Nm3/ m3 |
652.8×104Nm3/a |
/ |
/ |
|
烟尘 |
产生量 |
2.4kg/万m3 |
0.115t/a |
0.048kg/h |
17.6mg/m3 |
NOx |
产生量 |
18.71kg/万m3 |
0.898t/a |
0.374kg/h |
137.5mg/m3 |
SO2 |
产生量 |
4kg/万m3 |
0.192t/a |
0.08kg/h |
29.4mg/m3 |
备注:年生产300d,每天8h。 |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天然气燃气废气排放满足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气锅炉排放限值(SO2:50mg/m3、NOx:200mg/m3、颗粒物:20mg/m3)要求。
1.2 无组织排放粉尘
1.2.1 湿粉煤灰存储大棚
粉煤灰存储大棚四周为砖瓦结构,顶棚全密闭,留大门,卸料时打开。粉煤灰用量为72000t/a,粉尘产生系数按0.05kg/t-散流物料估算,粉煤灰储存大棚产生的粉尘量为3.6t/a,由于90%的粉尘在密闭的粉煤灰存储大棚内沉降,则粉尘产生量为0.36t/a。
1.2.2白灰库卸料与堆存扬尘
本项目建有石灰库,用于储存白灰和石膏,原料库采取封闭建设,白灰卸料在库内进行。参考《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89年),石料(粒料)卸料起尘量0.015-0.2kg/t,按照均值0.1 kg/t估算,原料库卸料与堆存扬尘产生量约为0.28t/a。
1.2.3白灰输送系统粉尘
本项目白灰破碎后采用皮带输送机运送至球磨机,磨细的石灰粉采用螺旋喂料机输送至浇注搅拌机。破碎后的白灰采用皮带输送机粉尘产生量较小。磨细的石灰粉采用管式螺旋喂料机输送。管式螺旋喂料机为密闭的管道,石灰粉输送机粉尘产生量较小。参考《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89年),石料(粒料)卸料起尘量0.015-0.2kg/t,按照0.08 kg/t估算,石灰输送系统粉尘产生量约为0.14t/a。
1.2.4水泥输送系统粉尘
本项目水泥输送采用管式螺旋喂料机输送。管式螺旋喂料机为密闭的管道,水泥输送机粉尘产生量较小。参考《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89年),石料(粒料)卸料起尘量0.015-0.2kg/t,按照0.05 kg/t估算,约为0.05t/a。
1.2.5白灰破碎磨粉集气罩未收集的粉尘
白灰破碎磨粉过程中,未经集气罩收集的粉尘属无组织粉尘,无组织粉尘产生总量为粉尘产生总量的15%,即0.22t/a。
1.2.6成品堆场以及不合格砖临时堆场无组织粉尘
由于公司生产的产品为高档产品,堆放时均已包装完毕,故成品堆场无组织粉尘量极少。
项目不合格砖临时堆场储存的不合格砖当天都会进行返回利用加工,本项目临时堆场抑尘主要采用加盖篷布的方式,故临时堆场粉尘量极少,不予以计算。
综上分析,本项目原料储存、卸料与输送过程无组织粉尘产生量为0.91t/a。
根据计算结果,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对四周厂界的影响浓度均小于1.0mg/m3,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无组织颗粒物边界排放浓度≤1.0 mg/m3限值要求。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有关规定,采用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来计算无组织源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本项目无组织粉尘最大落地浓度无超标现象,不需设大气防护距离,因此,本项目产生的粉尘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表5-8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参数取值和结果一览表
污染物 |
排放源强(kg/h) |
标准限值 (mg/m3) |
参数值 |
计算结果(m) |
卫生防护距离(m) |
|||
A |
B |
C |
D |
|||||
粉尘 |
0.38 |
0. 9 |
350 |
0.021 |
1.85 |
0.84 |
11.085 |
50 |
由表5-8可知,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中卫生防护距离的级差规定,当计算出的卫生防护距离小于100m时,级差为50m,故本项目无组织粉尘卫生防护距离为50m。根据平面布置图及计算,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均在落在厂区内(卫生防护距离包络图见附图5)。
据现场调查,项目周围主要为企业,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为了避免无组织粉尘对周围环境和员工身体健康的影响,仍需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根据工程和工艺特点,评价建议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粉煤灰和石灰在装卸过程中应尽量降低物料落差,减少扬尘产生;
(2)购买一台洒水清扫车,定期将废水收集池的中的水通过洒水清扫车用于厂区道路广场清扫和洒水抑尘;
(3)完善员工安全制度,在无组织粉尘产生比较集中的区域(如破碎车间、磨粉车间、配料楼和原料库等),员工必须佩带防尘口罩,从而减少对员工身体健康的影响。
采取上述防护措施后,评价认为项目无组织粉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1.2.6原材料及产品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
汽车运输时由于碾压卷带产生的扬尘对道路两侧的敏感点在一定范围内造成污染。汽车行驶时引起的路面扬尘量与汽车速度成正比,与汽车质量成正比,与道路表面扬尘量成正比。运输速度越快,起尘量越大。运输车内物料也在运输过程也易起尘,会对沿途道路两侧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另外汽车行驶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噪声影响。为了最大限度减少原材料及成品运输带来的不利影响,评价要求采取如下措施:
(1)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尽量避免夜间输送,限制汽车鸣笛,减少车辆噪声对道路沿线的影响;
(2)运输过程中车辆加盖帆布严密遮盖,粉煤灰车辆车兜底部铺设帆布防漏,减少物料的散落及扬尘;
(3)对原料和运输路面进行洒水的方式,保证原料的表面含水率高于8%;
(4)对进厂道路进行平整和硬化,以减少道路产生的扬尘污染以及可能引起的物料散落;
(5)定期对运输车辆轮胎进行清洗。
2、水环境影响分析
(1)生产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用水主要是原料搅拌用水、废浆搅拌。其中废浆搅拌主要是在半成品切割过程产生的废边角料以及检验出的废浆,收集在废浆搅拌池中,加水进行搅拌,最终混入成品浆中,以提高废品利用率。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为蒸压釜冷凝水,这部分废水经收集后用于配料搅拌,不外排。原料搅拌用水和废浆搅拌用水部分与石灰反应生产氢氧化钙外,部分进入产品,其余全部蒸发散失,不外排。
(2)生活废水
本项目劳动定员共25人,年工作300天,员工均不在厂区食宿,入厕利用厂区内的旱厕,生活用水定额按30L/(人·d)计,排放系数按0.8计,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6m3/d,即180m3/a;主要污染物及其浓度分别为:CODCr:120mg/L、悬浮物:150mg/L、氨氮:8mg/L,本项目员工盥洗废水经4m3集水池收集后用于厂区内洒水抑尘,粪污经集粪池收集后,由专人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本项目废水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
(1)噪声源
根据项目噪声源分析结果,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颚式破碎机、球磨机、搅拌机以及蒸压釜压力达到放气的瞬间噪声等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本项目颚式破碎机、球磨机、搅拌机等设备均为昼间生产,夜间不生产,蒸压斧为连续生产,故夜间噪声只需计算蒸压斧压力达到放气的瞬间噪声。根据现场调查,主要噪声源颚式破碎机安装在地下,球磨机、搅拌机等设置减振基础,置于室内,可降低噪声10-15[dB(A)],蒸压釜安装消音设施,可降低噪声30-40[dB(A)]。
项目四周厂界各方向噪声昼间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昼间≤60 dB(A))。
本项目蒸压斧为连续生产,故夜间噪声只需计算蒸压斧压力达到放气的瞬间噪声。项目四周厂界各方向噪声夜间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夜间≤50 dB(A))。
为了最大程度地减少噪声影响,评价建议采取以下措施来尽量降低噪声:
① 在作业时封闭车间厂房;
② 考虑到植物等对噪声的吸收、屏障作用,应加强厂区四周绿化;
③ 加强设备维护,有不正常噪声时立即检修;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各类噪声设备在正常运转情况下,采取降噪措施经距离衰减后,不会对评价区域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4、固废处置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收尘器收集的烟(粉)尘,切割成型和蒸压养护产生的残次品砖以及员工生活垃圾。
(1)除尘器收集烟(粉)尘
根据项目粉尘产生量、集气效率和除尘效率,原料制备过程中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量为1.06t/a,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各生产工序。
(2)生产过程产生的不合格砖
本项目在切割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约占2%,约1516t/a,蒸压养护过程产生的残次品率为1%,约758t/a,本项目设置不合格砖临时堆场,临时堆场位于厂区北侧即为成品停放区1,本项目临时堆场储存的不合格砖当天都会进行返回利用加工,本项目临时堆场抑尘主要采用加盖篷布的方式,本项目不合格砖经临时堆场暂存后经湿式球磨机加工,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
(3)生活垃圾
本项目生产人员25人,生活垃圾按每人每天0.5kg计,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75t/a。厂区设置垃圾桶,每日收集后送往垃圾中转站,运往垃圾处理厂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回收和有效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直接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可行。严格执行理措施后,所产生的废水、噪声以及固废等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置,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厉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的意见和要求。
2、整理公众意见后,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在报告中说明对意见的采纳情况。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期限为2017年9月4日-2017年9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鹤壁市隆鑫建材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文龙
联系电话:13939289723
七、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八一路东段钧鼎银座B座9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569665211
电子邮箱:7637001@qq.com
鹤壁市隆鑫建材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