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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生产审核的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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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 发布日期:2015-12-05 08:54:00【

暂行

每个地方的暂行办法不同,如东莞市的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市奖励30万,广东省的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省奖励5万,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对珠三角的港资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奖励19万,还有节能减排的项目支持。详细政策可以登录相关的政府网站查询.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6号为全面推行清洁生产,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并审议通过了《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