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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山城老工业区小微企业孵化中心 环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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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 发布日期:2017-09-19 16:56:00【

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 [28]号])的要求,现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介:

鹤壁市山城区经建投资有限公司于2009年5月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主要从事山城区范围内基础建设投资。

为响应国务院提出的“大众创新,万众创新”的重大战略举措,迎合供给侧改革,适应经济转型发展,为“双创”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和平台,更大限度降低创业者投资风险,增强大众创业活力,激发万众创新激情,解决创业主体在创业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该单位拟投资24000万元在鹤壁市山城区铁东路西建设鹤壁市山城老工业区小微企业孵化中心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78322m2,总建筑面积160000m2。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对策

本项目属于小微企业孵化中心,因目前引入的企业尚未确定,待入驻企业确定后,根据企业入驻情况,另行履行环评手续,并报有关部门进行审批。入驻项目需要符合孵化中心产业定位、符合企业发展要求,禁止含有电镀工序的项目进驻,且应杜绝引进重污染以及有“三致”物质产生的项目。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施工期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是施工噪声、运输车辆交通噪声、扬尘、运输汽车尾气、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项目建设施工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项目建设的环保法律法规,采取有效的措施隔声降噪,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洒水抑尘;使用合格的汽车燃料,禁止使用报废车辆;固体废弃物合理放置,把环境污染降到最低程度;施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收利用,施工期影响经以上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其可接受的范围内

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营运期间入驻企业,应按要求单独办理环评手续。入驻企业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由入驻企业处理处置,本项目仅对项目运营期间办公活动进行简单分析。

1大气环境质量影响分析

本项目不涉及废气的产生与排放。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来源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排水量共计为462m3/a废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污染物浓度约为COD240mg/LBOD5150mg/LSS150mg/LNH3-N33mg/L,由厂区内污水管网进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鹤壁市深水山城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为COD50mg/L,氨氮5mg/L,则出水的污染物总量为COD0.0231/a,氨氮0.0023t/a,废水排入汤河对汤河水质的影响较小。

鹤壁市深水山城污水处理厂位于鹤壁市山城区故县村以东,鹤耿公路以南,占地73.69亩,服务范围为老城区的大胡、鹿楼两个区域。鹤壁市深水山城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6万吨,采用卡鲁塞尔氧化沟工艺,污水处理消毒后达标排入汤河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水量为3.08t/d污染物浓度约为COD240mg/LBOD5150mg/LSS150mg/LNH3-N33mg/L,生活污水排放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同时满足鹤壁市深水山城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且鹤壁市深水山城污水处理厂有能力接收本项目废水。因此,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鹤壁市深水山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可行。

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污染物浓度进一步降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间无较大噪声污染源,主要为进出孵化中心的车辆所产生的交通噪声,正常行驶状态下,噪声级别在61~70dBA)。评价建议,保持进出车流畅通、禁止鸣喇叭、限速等措施以减少对其周围环境的影响;其次,办公人员生活噪声产生不稳定,项目办公楼内应禁止喧哗、吵闹,其发生时间短暂且声源强度值较小,加强管理后可将噪声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降低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办公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为一般固废,其产生量约为16.5t/a。建设单位设立垃圾分类收集装置,生活垃圾中废纸、饮料瓶等可回收物质进行回收处理,建设单位在场地内多处设垃圾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做到日产日清,运输过程中注意集装化、封闭化,做到无害化处置。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鹤壁市山城老工业区小微企业孵化中心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建设单位应认真贯彻“污染防治措施”,并遵守有关的环保法律法规,项目在营运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环评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和建议。在此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在此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项目附近可能受影响区域内居民、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

主要事项:公众可以就本项目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主要可关注如下一些问题: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如何、对居民的生活影响如何、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对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其它意见及建议等。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公告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六、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鹤壁市山城区经建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庭辉

联系电话:13939231087

地址:鹤壁市山城区铁东路西

七、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咏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903928082

地址:许昌市东城区八一路钧鼎银座(乾禧苑小区)B座九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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