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环评

咏蓝环境——您身边的环保管家YONGLANHUANJING—Environmental steward around you

环评咨询热线 400-877-1619 18337410099

热搜关键词: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监理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审核许昌环评

环评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 » 咏蓝环境新闻中心 » 新闻中心 » 环保动态 » 关于许昌第二高级中学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许昌第二高级中学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返回列表 来源:咏蓝环境 查看手机网址
扫一扫!关于许昌第二高级中学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扫一扫!
浏览:- 发布日期:2017-10-16 18:30:00【

关于许昌第二高级中学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许环建审[2017]62号


一、原则批准由河南咏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应据此认真落实环保投资和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位于许昌市东城区紫云路东侧、魏武大道西侧、青芳街南侧、前进路北侧,总建筑面积109599.49平方米,总投资29980万元,环保投资158万元,建设内部包括普通教学楼、办公科技综合楼、教科研培训中心、食堂、报告厅、实验楼、学生宿舍楼、学生服务中心、体育艺术综合楼、体育看台等,具体以控规和修建性详规指标为准。

三、项目建设时,应认真落实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等有关要求,依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四、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校区应实行雨污分流制。食堂废水、实验室废水分别预处理,再与其它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许昌瑞贝卡水业有限公司污水净化分公司进一步处理。项目废水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2.废气。食堂采用天燃气作燃料,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实验室废气经吸风罩收集后达标排放;合理布局化粪池、地下停车场出风口等公用设施,加强绿化和日常管理;废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合理布局加压泵、箱变等设施,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后,校区边界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隔油池油污与餐厨垃圾交由专业餐厨垃圾清运公司定期清运处理。化学实验室所产生的废试剂瓶、废药品瓶、实验操作剩余固废、过期试剂和药品等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要求,并严格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东城区环保局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应明确项目建设监管责任人,加强施工期监督检查,如发现违法行为应立即纠正并报告。市环境监察支队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按规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六、项目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