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蓝环境— — 您身边的环保管家YONGLANHUANJING -- Environmental steward around you

首页 环保动态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转发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固定污染源氮磷污染防治的通知

2018-05-11 17:54:00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转发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固定污染源

氮磷污染防治的通知

豫环文[2018]109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境保护局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现将《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固定污染源氮磷污染防治的通知》(环水体〔2018〕16号)转发你们,请各地高度重视,按照要求,进一步加强固定污染源氮磷污染防治工作。

联系人:河南省环保厅污染防治处 张 琳

电 话:0371-66309096

附件 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固定污染源氮磷污染防治的通知.pdf

2018年5月8日

主办:大气污染防治处 督办:大气污染防治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8年5月8日印发


网友热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