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郑州至民权高速公路
开封至民权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
河南开民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郑州至民权高速公路开封至民权段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申请》等相关材料收悉。2017年5月5日,我厅组织相关单位对该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及配套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事项已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及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郑民高速开封至民权段的起点位于开封市陈留镇七里湾,向东经开封市陈留镇、仇楼镇,杞县平城乡、柿园乡、西寨乡,商丘市民权县尹店乡、花园乡,终于民权县西南与连霍高速公路相连。路线全长47.97km,其中开封境内31.76km,商丘境内16.21km。路线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杞县服务区1处(北区未启用)、收费站2处。已落实的环保措施主要为:
1. 生态恢复措施。公路沿线两侧、中央隔离带、互通立交、边坡、收费站、服务区等均按设计要求实施了绿化。取土场均进行了复耕;临时施工场地进行了复耕或恢复原状归还当地使用。
2. 废气防治设施。服务区、收费站等采用空调采暖,热水采用太阳能加热,不设置燃煤锅炉。餐饮服务设施排放的油烟废气采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3. 废水防治设施。服务区、收费站等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4. 噪声防治设施。对工程沿线声环境敏感点安装了隔声屏障。
5. 固体废物防治设施。沿线各服务设施设置了垃圾收集设施,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定期集中清运及处置。
6. 风险防范措施。针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事故制定了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二、验收调查监测结果
1. 声环境监测情况。现状监测及类比测算结果显示,沿线各声环境敏感点昼夜间噪声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要求。
2. 废水监测情况。监测结果表明,杞县服务区南区、杞县收费站废水经处理后,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动植物油等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要求;白云寺收费站废水经处理后,上述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
3. 废气监测情况。监测及类比测算结果显示,服务区、收费站等餐饮服务设施油烟废气经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
三、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项目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保设施,落实了相应的环保措施,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项目运行后,应加强对沿线敏感点噪声跟踪监测,对超标敏感点及时采取有效降噪措施,避免发生噪声扰民现象;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调试运行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长期稳定运行、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应急管理,落实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有效防范环境污染事故。
2017年6月27日
抄送:省环境监察总队,开封市环保局、商丘市环保局。
省环境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6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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