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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注销29家环评机构资质 ,要求限期上交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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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 发布日期:2016-07-12 22:05:00【


环保部注销29家环评机构资质,要求限期上交资质证书

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是由许昌市环境保护研究所依法改制而成的科技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7月。主要业务为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理、清洁生产审核等,现有员工50多人。

根据2015年3月《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工作方案》有关规定,列入第二批脱钩计划的274家地方环保系统环评机构需在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脱钩工作,逾期未完成的,注销其环评资质。截至目前,已有245家机构完成脱钩,29家逾期未完成脱钩。

2016年6月12日,环境保护部发布公告,注销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等29家机构建设项目环评资质。要求其限期上交资质证书。

环境保护部决定,对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太原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邯郸市环境保护研究所、秦皇岛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任丘市环境保护研究所、锦州环境工程技术公司、上海市环境保护科技咨询服务中心、上海辐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扬州美境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盐城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启东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泰兴市寰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宝应县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江苏南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厦门市环境保护科研所、上饶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抚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周口市环境评价所、商丘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永州市环境保护科研所、广东省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校、深圳市宝安区环境科学研究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咨询中心、云南省辐射环境监督站等29家机构予以注销环评资质。

环保部公告指出,29家机构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交(寄)回环境保护部。不服公告决定的,可在收到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环境保护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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